問題詳情

18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需用土地人協議價購土地不成,為申請徵收土地之需,得洽請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內實施調查或勘測。有關調查及勘測規定,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拒絕或阻撓
(B)進入建築物或設有圍障之土地調查或勘測,應於 5 日前通知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C)為實施調查或勘測,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遭受之損失,應先予適當之補償
(D)為實施調查或勘測,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之損失,其補償價額以協議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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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Guo】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2 條需用土地人經依前條規定(協議價購)協議不成時,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需,得洽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內實施調查或勘測,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拒絕或阻撓。但進入建築物或設有圍障之土地調查或勘測,應於七日前通知其所有權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為實施前項調查或勘測,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致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遭受之損失,應先予適當之補償,其補償價額以協議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