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緩起訴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追訴權時效,於緩起訴處分期間內,不停止進行
(B)檢察官所諭知之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以上3年以下
(C)被告所犯,限於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D)檢察官諭知緩起訴處分並命被告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損害賠償,無需得被告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0779
統計:A(8),B(111),C(14),D(7),E(0)

用户評論

【用戶】Juun F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C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D應得被告同意

【用戶】Moya Moy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訴253-1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