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琴】評論
一、行政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二、行政事實行為:不發生法律效果,而僅發生事實上效果的行政行為。
【Chia Hui Huan】評論
不當得利是自然事實,不是事實行為
【米花】評論
A:道路完工開始公用→開始公用 B:公告指定建物為古蹟→指定 C:許可進入山地保留區→許可 稽徵機關退還溢繳稅款 是在通知你退款後(通知退款→行政處分) 所做的事實行為(退款) 資料來源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106000010KK0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