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下列那一個國家實施職位分類的人事制度?(A) 英國(B) 法國(C) 德國(D) 加拿大ANS : (D)~解析 :一、「品位制」:「品位制」是以「人」為「中心」,就「公務人員」所具備的「資歷條件」作為「分類」的「標準」與「依據」,也就是就「任職」之「公務人員」予以「分列品位」等。二、例如 :(一)「我國」分列為 ( 三個等級 ) :1.「簡任」→ 2.「薦任」→ 3.「委任」。(二)「法國」分列為 ( 四個等級 ) :1.「A」→ 2.「B」→ 3.「C」→ 4.「D」。(三)「英國」分列為 ( 三個等級 ) :1.「行政級」→ 2.「執行級」→ 3.「書記級」。(四)「德國」分列為 ( 四個等級 ) :1.「簡易職」→ 2.「中級職」→ 3.「上級職」→4.「高級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