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前項學生代表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多少比例?
(A)十分之一以上
(B)十二分之一以上
(C)十五分之一以上
(D)二十分之一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2176
統計:A(1790),B(211),C(219),D(110),E(0)

用户評論

【用戶】w553489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用戶】Ella Ch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主管機關:教育部公布機關:教育部公布日期:105.05.20公布字號:臺教學(二)字第1050061858號內  容:第一章 總則一、規範目的教育部為協助學校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落實教育基本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二、學校訂定之程序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