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有關司法警察調查犯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休假上網打電玩,發現玩家 A 對 B 恐嚇取財,對此案件無權發動調查
(B) 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有事實足認被告之辯護人在場有湮滅證據之虞,應禁止之
(C)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詢問時,得由其配偶陪同在場,但不得陳述意見
(D) 發現 A 與 B 在網路上互相誹謗,在未經 A 或 B 提出告訴前,得發動調查
(E) 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有必要為保護合法權益,得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2),E(1)

用户評論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 231 條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一、警察。二、憲兵。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第 245 條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