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吃紅蘿蔔】評論
(A)訴願法第36條(B)訴願法第37條(☆)...
【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第 36 條訴願代理★★★★★★★,...
【美時莎沫】評論
訴願法36~39條第36★:(☆)☆ ...
【JIE】評論
(A)訴願法第 36 條訴願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訴願人。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B)訴願法第 37 條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述,經到場之訴願人本人即時撤銷或更正者,不生效力。(C)訴願法第 38 條訴願代理權不因訴願人本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訴願能力而消滅。法定代理有變更、機關經裁撤、改組或公司、團體經解散、變更組織者,亦同。(D)訴願法第 39 條訴願委任之解除,應由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以書面通知受理訴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