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音樂家與職籃巨星一文的敘述,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 在二例的處理上,魯賓斯坦採「詳寫」,麥可喬丹則採「略寫」 
(B) 全文採用「夾敘夾議」的寫法,旨在說明「苦練比天分更為重要」 
(C) 全文以「一正、一反」的人物事例論理 
(D)「形式」上為「論說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952
統計:A(12),B(135),C(21),D(35),E(0)

用户評論

m,】評論

(A)此為個人判斷,無確定。魯賓斯坦採「略寫」,麥可喬丹則採「詳寫」(C)皆為正面例子(D)應用文(書信)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