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音樂家與職籃巨星一文的敘述,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 在二例的處理上,魯賓斯坦採「詳寫」,麥可喬丹則採「略寫」
(B) 全文採用「夾敘夾議」的寫法,旨在說明「苦練比天分更為重要」
(C) 全文以「一正、一反」的人物事例論理
(D)「形式」上為「論說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952
統計:A(12),B(135),C(21),D(35),E(0)
用户評論
【m,】評論
(A)此為個人判斷,無確定。魯賓斯坦採「略寫」,麥可喬丹則採「詳寫」(C)皆為正面例子(D)應用文(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