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行政程序法第 6 條B法律保留原則絕對法律保留又稱國會保留C比例原則三大內容(1) 適合性原則(2) 必要性原則合比例性原則D法明確性原則 法律若以抽象概念表示者,其意義須非難以理解,且為一般受規範者所得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