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葳】評論
指定專人每日監看錄影帶並作成紀錄,並對自動櫃員機及週遭之錄影帶保存六個月以上,錄影帶內容有涉及交易糾紛或民刑事案件者,於案件未結前,並應繼續保存。 (四) 自動櫃員機錄影監視設備應由專人負責操作、管理、監控及保養等工作,以確保攝錄作業之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