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36.wordpre】評論
(0921127 制定)公民投票法第 1 條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理由明定本法之宗旨、目的。 (1061212 全文修正)公民投票法第 1 條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公民投票涉及原住民族權利者,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 理由照民進黨黨團提議條文通過。 ● 立法院公報 第106卷 第113期 院會紀錄(以下僅節錄相關部分) 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要旨:(一)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有其完整之集體權利及獨立性。但目前政府實際採取之政策及法案方向,仍時常直接或間接侵害原住民族之權益。爰於本法第一條增列原住民族及部落知情同意權,影響原住民族權利相關之公民投票,首應交由原住民族先行決定,保障原住民族之集體權利與獨立性。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二、居住於我國之原住民族人數為根本之少數,且長期受不同歷史政權之統治及迫害,即使我國現已訂定「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之權益,但實際上政府採取政策及法案方向,仍時常直接或間接侵害原住民族之權益,忽略原住民族之實際需求及其獨立性。爰於本法第一條增列原住民族及部落知情同意權,影響原住民族權利相關之公民投票,首應交由原住民族先行決定,保有原住民族之獨立性與自決之特性。審查會: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