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A(感謝阿,已上榜。】評論
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大猩猩在哪裡?大猩猩在哪裡】評論
如果是隱私權呢?如果選項裡面有人格權和隱私權呢?要選那一個?
【茉茉·貝莉雅·戴比路克(已】評論
應該還是選人格權 按照民法來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6 志明在社群網站分享自己虐貓的過程,並將照片 PO 上網,馬上引來網友撻伐,動用人肉搜索將其姓名、地址公諸於世。雖然志明行為不當,但網友這些作法可能侵犯他的什麼權利?(A)言論自由(B)秘密通訊自由(C)人格權(D)受益權修改成為16 志明在社群網站分享自己虐貓的過程,並將照片 PO 上網,馬上引來網友撻伐,動用人肉搜索將其姓名、地址公諸於世。雖然志明行為不當,但網友這些作法可能侵犯他的什麼權利?(A)言論自由(B)秘密通訊自由(C)人格權(D)受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