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 Grey】評論
折衷說:依德國通說的見解, 認為私經濟行政以行政私法方式所為達成行政任務者, 此種國庫行政需受到基本權利的拘束, 其與公權力行政並無二致,;至於私經濟行政中之輔助行為, 營利行為與純粹交易行為此三種行為並不受直接受基本權利的拘束。我國司法實務見解則依大法官解釋457號解釋文 :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 在法律上一律等, 國家為達成公行政任務, 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 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
【小米】評論
私法行政-基本權利拘束:折衷說
【KaiKai】評論
腦中自動浮現 基本權乃人人不可或缺 甚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