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自由法學派: 傳統的概念論和形式主義法學所強調的法律邏輯是虛構的幻想﹔法官要忠於成文法規定﹐但在規定含糊不清﹐或在立法者顯然也不會接受這種規定時﹐法官應有創造法律的某種自由裁量權﹐根據正義原則進行判決。目的法學派: 也被稱為目的法學或利益法學。為了獲得公正的判決﹐法官對一定法律﹐必須首先確定什麼是立法者所要保護的利益。法官決不應象一台按照邏輯機械法則運行的法律自動售貨機﹐而應是獨立思考的立法者的助手﹐他不僅應注意法律條文的字句﹐而且要通過親自對有關利益的考察去掌握立法者的意圖﹐對法律作出評價。法學的任務也在於通過法律和社會生活的研究來促進法官完成這一任務。純粹法學派: 又稱規範法學派,將法當作“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