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有關私立學校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
(B)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 3 年內,完成私立學校之籌設及立案
(C)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校長
(D)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 1 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8778
統計:A(64),B(87),C(282),D(156),E(0)

用户評論

gin】評論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校長

阿朗】評論

C. 多了一個姻親 法規上只有配偶及直系血親

Judy Chen】評論

私立學校法(A)第7條  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B)第35條 學校法人應於辦理法人登記後三年內,完成私立學校之籌設及立案。(C)第41條 學校法人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及其直系血親,不得擔任校長。(D)第41條   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合併設置之私立國民中小學得視實際需要增置校長一人,並於學校組織規程中明定各該校長職掌、權責事項及對外代表學校之校長,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之,其資格依第一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