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據我國刑法對於正犯與共犯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甲與公務員乙共同合作,收取賄賂,這兩人是刑法上所說的共同正犯
(B)丙幫助丁實行犯罪,只有當丁知道丙的幫助行為時,丙才是丁犯罪行為的幫助犯
(C)戊是公務員己的配偶,己想要收取賄賂,戊幫忙己代收,因為戊本身不是公務員,所以戊不會是 己的從犯
(D)庚教唆辛實行犯罪,辛受教唆後實行犯罪行為。但是庚本身沒有實行犯罪行為,因此庚不需要受 到任何刑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618
統計:A(5671),B(143),C(176),D(133),E(0)

用户評論

【用戶】cicada120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所以公務員的配偶收錢,公務員仍有罪,配偶是幫助公務員犯罪,配偶是幫助犯,所以配偶是公務員的從犯!

【用戶】瓜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教唆犯也有刑罰的呀  只有A吧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D,修改為A

【用戶】a8152218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樓上 別誤導其他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