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政府資訊不以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而存在於文書之訊息為限
(B)政府資訊得依職權主動公開或依申請提供給人民
(C)申請政府資訊,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限
(D)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提起行政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0),B(0),C(7),D(2),E(0)

用户評論

梁愷菲】評論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本法申請之。

waste36】評論

第 9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本法申請之。第 3 條 本法所稱政府資訊,指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