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下列有關台灣中輟生的通報、復學與輔導敘述,何者正確?
(A)轉學時未向新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須由新學校負責追蹤
(B)中輟生復學後,原班級的老師無權拒絕中輟生就讀該班,若發現適應不佳,老師可透過「鑑安輔會議」協助安排此學生選擇更適合的復學方式
(C)依現行辦法規定,中輟生復學後,不宜再將其列為優先認輔對象,以強化標籤與歧視效應
(D)若中輟生家長,不關心孩子,也不參與親師懇談,學校可依據強迫入學條例強制家長參加八小時以上之親職教育研習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1176
統計:A(36),B(201),C(4),D(51),E(0)

用户評論

Caiting】評論

(A)轉學時未向新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須由原學校負責追蹤

囍孜孜】評論

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五 月 二十九 日 台(八十五)訓參字第八五五○四四○八號頒佈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修訂 台(八十八)訓參字第八八○三一三三五號頒佈  第一條  教育部為加強國民教育階段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之通報,輔導中輟生復學,並協助其順利完成國民教育,特依國民教育法、強迫入學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應將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列為中輟生,加強追蹤輔導,積極查尋,並填具通報單通報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及該管主管教育行...

藝幻】評論

修法法規名稱: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 民國 101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強迫入學條例第八條之一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       制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指國民小       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         三日以上。       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包括就讀完全中學國中部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學生;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