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基於國家建設需要,不宜標售者,得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為如何之處分?
(A)讓售
(B)交換
(C)撥用
(D)設定地上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6566
統計:A(390),B(17),C(138),D(49),E(0)

用户評論

【用戶】Xuan Li-W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國有財產法52-1第2項不宜標售者,得經行政院核准讓售

【用戶】Xuan Li-Wu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國有財產法52-1第2項不.....看完整詳解

【用戶】丸子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