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評論
第112條(命令警告)﹝1﹞依前二條規定...
【snoopy75smb】評論
(A)職務事項(O;「非」屬得加以警告之情形。屬得發命令使之注意)
【黃鎂涵】評論
法院組織法第1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