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依票據法規定,除了見票即付之匯款及發票人外,下列何者得在匯票上為應請求承兌之記載?
(A)背書人
(B)付款人
(C)保證人
(D)執票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Po Chang Kuo】評論

票據法第 44 條除見票即付之匯票外,發票人或背書人得在匯票上為應請求承兌之記載,並得指定其期限。

Elaine】評論

票據法 第 44 條1.除見票即付之匯票外,發票人或背書人得在匯票上為應請求承兌之記載,並得指定其期限。2.發票人得為於一定日期前,禁止請求承兌之記載。3.背書人所定應請求承兌之期限,不得在發票人所定禁止期限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