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物品的長、寬、高之和不超過 220 公分即可
(B)禁止攜帶衝浪 板
(C)每位購票旅客以攜帶 2 件寵物箱為限
(D)可使用代步車行 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 5 公里在站內通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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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omi】評論

(D) 可使用代步車行 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 5 公里在站內通行。根據「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第26條之4」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其他經本公司許可的旅客,可使用坐乘式輪椅或代步車等行動輔具,以不超過時速5公里速度於車站內通行,保護自己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