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路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的班級,每八名幼兒,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班級,每十五名幼兒,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其中,除原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外,五歲幼兒的班級,每班應至少配置一名教師。此外,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除依上述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每園應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期透過增加人力調整公幼服務型態,符應雙薪家庭家長托育需求。(D)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室內活動室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樓層建築者,其室內活動室之設置,應先使用地面層一樓,使用 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二樓,二樓使用面積不足者,始得使用三樓 ,且不得設置於地下層。 二、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室內活動室,應設置於一樓。 三、應設置二處出入口,直接面向避難層或走廊。 設置於直轄市高人口密度行政區之幼兒園及其分班,其室內活動室設置 於一樓至三樓,不受前項第一款使用順序及第二款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