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1. 撤銷訴訟:撤銷違法之有效的行政處分→應繳所得稅有誤,提訴願後,再提撤銷訴訟2. 課予義務訴訟:給付標的僅限於行政處分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行政機關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或者是予以駁回的情形→申請營業登記,行政機關未理,提訴願後,再提課予義務訴訟3. 確認訴訟:確認為無效之行政處分另三種訴訟型態皆無法提起時,則有發動之必要。須具備「確認利益」→合法建物,被認定為違建,可直接提確認訴訟(確認違建無效)4. 一般給付訴訟: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行政契約不履行:自願接受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之強制執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無自願接受執行→直接向行政法院提一般給付訴訟(無須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