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Joyce】評論
懷孕5月以上、產後未滿2月,停止管收
【夢想起飛】評論
我在想什麼....更正!!!
【simonlinhhh】評論
連監獄行刑法也是這樣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1.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2.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3.罹急性傳染病4.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Wendy】評論
的答案是不是被改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