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佔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而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之車輛,該車輛經公告後仍無人認領者,始由環境保護機關依廢棄物清除,該公告期間時程為何?
(A)十五日
(B)一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5502
統計:A(9),B(137),C(55),D(8),E(0)

用户評論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1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並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該車輛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該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前項廢棄車輛之認定基準與查報處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之基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1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並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該車輛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該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前項廢棄車輛之認定基準與查報處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之基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1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並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該車輛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該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前項廢棄車輛之認定基準與查報處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之基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