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幸運草】評論
第 83 條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前項規定,於當事人撤回上訴或抗告者準用之。
【林佳霖】評論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367
【一定要考上】評論
(B)原告撤回起訴時,其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原告(C)聲請退費並無時間限制 3個月內(D)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得聲請退費 第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