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債權讓與雖為無效,惟在下列何種情形下,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表見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A)表見受讓人已將債權讓與通知債務人
(B)讓與人已將債權讓與通知債務人
(C)表見受讓人已撤銷債權讓與之行為
(D)讓與人已撤銷債權讓與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6163
統計:A(45),B(181),C(34),D(23),E(0)

用户評論

En Ju Lin】評論

第298條  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 前項通知,非經受讓人之同意,不得撤銷

Moomin】評論

第二百九十八條讓與人已將債權之讓與通知債務人者,縱未為讓與或讓與無效,債務人仍得以其對抗受讓人之事由,對抗讓與人。前項通知,非經受讓人之同意,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