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某行政法規之法律效果規定:「應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下罰鍰」,是為下列何種類型的應用?
(A)經驗的不確定法律概念
(B)決定裁量
(C)規範的不確定法律概念
(D)選擇裁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9105
統計:A(44),B(1105),C(388),D(2395),E(0)

用户評論

Jason Huang】評論

簡單說!決定裁量:是否作成行政處分。

小銀】評論

決定裁量是「是非題」,只能選擇要或不要。如果規定寫說「得處新台幣六千元罰鍰」,這就是決定裁量,行政機關可以決定「要處罰鍰」或者「不處罰鍰」。選擇裁量是「選擇題」,有兩個以上的選擇。如果規定寫說「應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就是選擇裁量,行政機關可以決定處罰鍰六千元、處罰鍰五千元、處罰鍰四千元、處罰鍰三千元...................................

Akiyama Moto】評論

構成要件才有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