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bourne】評論
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規定,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5條 (土地管轄)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鑑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刑事訴訟法 法院之管轄 相關法條
【Sophia】評論
刑訴5: 以原就被1.案件犯罪地2.被告住所 , 居所, 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