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規定,應於可能發生水錘現象之地點設置相關設備,下列何種設施無保護之效果?
(A)緩衝器
(B)洩壓閥
(C)閘門閥
(D)空氣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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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吃薯條】評論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第一章 總則 : 1-7 水池(箱)、加壓設備(抽水機)等設施:為有效保護用戶用水設備,以減少水錘現象之發生,於可能發生水錘現象之地點,應設置水錘吸收器、空氣室、緩衝器等設施。例如抽水機出口處應設置防止水錘之逆止閥及洩壓閥等保護設備,水箱處設水位控制設備等。對於耐震、噪音及振動問題,應於適當地點裝置防震軟管、固定架、防震接頭等措施,以利伸縮或防止振動等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