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elissa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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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人就是指依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義務主體,由於法律有所謂「公法」、「私法」之別,所以法人就其創設所依據法律之不同,可區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兩大類私法人又可分為 社團法人 與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乃多數人集合成立之組織體,其組成基礎為社員(人),無社員即無社團法人。一般依其性質之不同,又可細分為: 營利社團法人:如公司、銀行等。 中間社團法人:如同鄉會、同學會等。 公益社團法人:如農會、漁會、工會等人民團體。 財團法人-乃多數財產的集合,其成立基礎為財產,財團法人並無組成分子的個人,不能有自主的意思,所以必須設立管理人,依捐助目的忠實管理財產,以維護不特定人的公益並確保受益人的權益。其基本上一律屬於公益性質,如私立學校、研究機構、教會、寺廟、基金會、慈善團體等均屬之。 故財團法人一定以公益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