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下列關於專屬經濟海域的制度,何者為正確?
(A)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5條規定專屬經濟海域本質屬於公海
(B)沿海國對於專屬經濟海域主權權利的行使,公約明文規定及其上空
(C)專屬經濟海域的寬度量測基準也是以領以基線為準據
(D)明文賦予沿海國對於專屬經濟海域的軍事活動具有管轄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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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吳炫毅(阿毅)】評論

第五十七條(專屬經濟區的寬度)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二百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