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教育具有下述幾項獨特的性質(王如哲,1998:5):一、教育是人力密集的事業:也許介於學校與大部分其他組織之間,最關鍵性的差別在於學校工作具有人力密集的特徵,與大部分組織依賴於機器與技術不同,學校是人力密集的,教師是最主要的人力投入,教育資源有很高的比例用於人事費用。二、教育的輸入、過程及輸出相互密切關聯:學校是人文的組織,因為它的成品是人,而且它的過程需要將人予以社會化。因此,在教育的歷程中輸入、過程及結果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很難明確的予以分隔區分。三、教育成本與效益不易直接測量,且測量結果亦無法達到非常精確:教育的成效是一長期性效果,短期內不易顯現,教育的投入成本亦不易估算,因為公共經費的投入之外,私人的捐助以及受教者付出的機會成本均不易精確予以推算。四、教育是價值高度涉入的事業:教育科學必須處理價值的問題,教育科學的規範性濃厚,無法也不宜完全持價值中立的立場。因此,科學重視價值中立的客觀立場,以及排除價值成分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領域問題的探討上,並不易達到這種要求。
【上榜一姐】評論
會不會是因為教育就是分哪些該教哪些不該教,這其中就牽涉到教師或中央層級的教育機關用他們認為的價值觀作判斷,所以教育是一種經過篩選的價值內容而無法達到價值中立?
【ohohohG】評論
教育基本法 不是說明教師應該保持中立嗎...
【Winnie Will W】評論
保持中立是指對宗教或政治層面教育本身就是價值導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