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 Sun】評論
key word「乙仍死亡」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死亡結果仍發生,無27適用。273:主觀需「義憤」,客觀需「當場」。義憤係指一般人皆無法容忍,足以引起公憤。當場係指該惹起義憤之行為於現場發生被行為人親見。
【@@】評論
第27條:(終止犯;準終止犯)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同。前項規定,於正犯或共犯中之一人或數人,因己意防止犯罪結果之發生,或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亦適著手+未遂本題:死亡(既遂)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