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甲為便利商店實習員工,負責販賣、保管、盤點商品,並持有店內款項。某日,下班時私下取走店內的消費品回家使用。甲成立何罪?
(A)竊盜罪
(B)詐欺罪
(C)普通侵占罪
(D)業務侵占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2948
統計:A(147),B(0),C(32),D(8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財產法益之罪

用户評論

土豆】評論

第336條(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Summerbaby Ha】評論

怎麼不算竊盜呢?

Hsu Yi Tse】評論

侵佔 是 易持有為持有 便利商店店員對於商店裡面的貨物有其輕微支配權故本題並非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