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因情況急迫,以電話請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取得之自白無證據能力
(B)受詢人陳述有利之事實者,無須在筆錄內記載其指出證明之方法
(C)犯罪嫌疑人若經由強制處分到案者,得經其同意於夜間行之
(D)犯罪嫌疑人有數人時,對其請求對質一律不得拒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688
統計:A(62),B(36),C(663),D(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逕行搜索、司法警察、告訴不能與自訴不能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公職◆刑法 移到 公職◆刑事訴訟法

【用戶】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經 明示同意

【用戶】神木幼苗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97條(訊問方法~隔別訊問與對質)  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其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但因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命其對質。被告亦得請求對質。   對於被告之請求對質,除顯無必要者外,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