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甲愛慕乙女,獲悉乙即將與他人結婚,深夜持獵槍與刀潛入乙宅,在昏暗中誤認臨時睡在乙臥房之丙即係乙,對丙上胸要害射擊霰彈一顆,致丙當場死亡。此時,乙與其父、母出現,合力奪下甲所持獵槍,甲獲知殺錯人後,以尖刀向乙下腹猛剌一刀深達十三公分,最後經鄰居合力將甲制伏,乙倖免於死。甲成立何罪?
(A)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B)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C)過失致死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D)過失致死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4101
統計:A(118),B(685),C(42),D(1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總則的體系與架構、重傷害、業務過失致死罪

用户評論

【用戶】M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 (想像競合)(B)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 數行為侵害數法益(純正競合)

【用戶】Eda 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故意與過失的差別在於「是否有意圖」有意圖即為故意,無意圖則為過失。故題目中甲既然是有意殺乙,即便最後的結果是他誤殺了丙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非視為過失至於後面捅乙一刀但乙未死的部分,視為殺人未遂應無爭議。

【用戶】M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 (想像競合)(B)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 數行為侵害數法益(純正競合)

【用戶】Eda 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故意與過失的差別在於「是否有意圖」有意圖即為故意,無意圖則為過失。故題目中甲既然是有意殺乙,即便最後的結果是他誤殺了丙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非視為過失至於後面捅乙一刀但乙未死的部分,視為殺人未遂應無爭議。

【用戶】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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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A)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 (想像競合)(B)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 數行為侵害數法益(純正競合)

【用戶】Eda 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故意與過失的差別在於「是否有意圖」有意圖即為故意,無意圖則為過失。故題目中甲既然是有意殺乙,即便最後的結果是他誤殺了丙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非視為過失至於後面捅乙一刀但乙未死的部分,視為殺人未遂應無爭議。

【用戶】Mi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從一重處斷 --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 (想像競合)(B)殺人既遂罪與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 -- 數行為侵害數法益(純正競合)

【用戶】Eda 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故意與過失的差別在於「是否有意圖」有意圖即為故意,無意圖則為過失。故題目中甲既然是有意殺乙,即便最後的結果是他誤殺了丙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非視為過失至於後面捅乙一刀但乙未死的部分,視為殺人未遂應無爭議。

【用戶】骨頭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一、客體錯誤(把丙認成乙)不阻卻故意,成立殺人既遂。二、得知殺錯人以後又另起犯意,向乙刺了一刀,成立殺人未遂。兩犯意各別,所以是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