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警械使用條例有關沒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屬秩序罰之性質
(B)沒入得由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為之
(C)不服處分者,得向地方法院簡易庭提出聲明異議
(D)其執行時效為三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4242
統計:A(154),B(95),C(27),D(21),E(0)

用户評論

黃玟衡】評論

行政秩序罰定義:刑罰以外的都算!所以只要沒有刑名(罰金 有期徒刑)的字眼的處罰都算!

王惟】評論

求解為何不是D?社維法第32條第一項

呂亞迪】評論

應該是說警械條例的沒入都屬於查禁物或是違禁物所以沒有時效的問題

Summerbaby Ha】評論

不服提訴願跟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