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司法警察詢問證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詢問時應連續錄音
(B)證人與嫌疑人訂有婚約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C)證人拒絕證言時,證人應將拒絕之原因釋明之
(D)通知書上應記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55795
統計:A(105),B(132),C(85),D(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結婚效力、逕行搜索、司法警察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先確定  主體:警察,客體:證人 (偵查中)

什麼鸟】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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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利(tera小米莎)】評論

第 196-1 條〈警察得通知證人到場詢問〉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詢問。第七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七十九條至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及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於前項證人之通知及詢問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