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不得拒絕家長要求公開下列哪些資訊?甲、幼兒健康資料丙、緊急事件處理措施乙、教保目標及內容丁、教師之學(經)歷和證照
(A)甲乙丙
(B)甲乙丁
(C)甲丙丁
(D)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3546
統計:A(59),B(28),C(33),D(647),E(0)

用户評論

106小雯幼教師】評論

父母或監護人及各級學生家長團體得請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 下列資訊,該主管機關不得拒絕: 一、教保服務政策。 二、教保服務品質監督之機制及作法。 三、許可設立之幼兒園名冊。 四、幼兒園收退費之相關規定。 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 第 36 條幼兒園應公開下列資訊: 一、教保目標及內容。 二、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人員之學(經)歷、證照。 三、衛生、安全及緊急事件處理措施。線上測驗: /exam-105+%E5%B9%B4%E6%96%B0%E5%8C%97%E5%B8%82105%E5%AD%B8%E5%B9%B4%E5%BA%A6%E5%9C%8B%E6%B0%91%E5%B0%8F%E5%AD%B8%E6%9A%A8%E5%B9%BC%E5%85%92%E5%9C%92%E6%95%99%E5%B8%AB%E7%94%84%E9%81%B8%E8%A9%A6%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