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治安 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感 訓處分執行完畢、流氓輔導期滿或假釋出獄後幾年內為限?
(A)1
(B)2
(C)3
(D)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7043
統計:A(9),B(27),C(534),D(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使用警械原因
用户評論
【用戶】Lina Rain L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5條: 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實施查訪:一、曾犯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組織犯罪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二、受毒品戒治人或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毒品或槍砲彈藥之罪,經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者。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但假釋經撤銷者,其假釋期間不列入計算。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用戶】Yur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第2款前項查訪期間,以刑執行完畢或假釋出獄後三年內為限。
【用戶】英安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以刑執行完畢、感 訓處分執行完畢、流氓輔導期滿或假釋出獄 這幾行字應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