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Lun Chia】評論
樣本紀錄法(樣本描述法):特點:1. 觀察者需採取現場非參與式的紀錄2. 每次觀察時間不宜過長3. 需在事前先決定好觀察的時距4. 依觀察目的盡可能詳盡描述5. 注意影響行為目標的環境因素6. 使用正確的文字記錄7. 可配合錄音、攝影等技術,以充實補強記錄 優點:1.觀察前不需做太多準備2.能掌握兒童真實而完整的紀錄3.能掌握到不同情境背景下的行為意義、過程與關鍵4.提供豐富的質性資料5.觀察記錄資料的應用性高、保存性久 限制:1.需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神2.大量觀察記錄資料的整理需要人力與技術的支援3.資料後續的處理需訂定代碼類別4.對教保人員的實用性不...
【ChiaRong Lin】評論
不客觀嗎?!
【Beiyu Hsu】評論
客觀的記錄所發生的事情
【劉家均】評論
樣本紀錄法是對單一行為提供較多、較完整、較詳細的紀錄。包括較廣泛與持續性的行為,以及在這段行為發生順序的情境。1.樣本描述法的特色:主要是根據一些已決定好的標準,如一天中的某段時間、人物、情境等,去紀錄所看見的事情及狀況,使其他人看了紀錄後,都能像看到真實發生的狀況一樣,並能夠想出當時的情境。樣本描述法是對觀察目的下的行為做開放式完整的紀錄,而完整及正確的詳細資料是此觀察法的原則。此外樣本描述法的對象可以普遍化、觀察人數可以不受限制。並不只限於持續性蒐集單一幼兒的行為過程,也可同時對一個團體做觀察。不是先決定要觀察的"事件",而是決定某段 “時間“,"人物"及"情境" *內容力求詳盡 *適合個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