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兒童福利法規定教育人員知悉兒童遭受傷害情事,應在多少時間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A)十二小時
(B)三十六小時
(C)四十八小時
(D)二十四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9351
統計:A(1),B(0),C(6),D(332),E(0)

用户評論

CW Hsieh】評論

1.兒童福利法93.6.2廢止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9670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7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註:「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合併修正為本法)第53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四、有第五十一條之...

CW Hsieh(已上岸)】評論

1.兒童福利法93.6.2廢止2.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9670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7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註:「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合併修正為本法)第53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一、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第四十九條各款之行為。四、有第五十一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