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 教師法規定設立各級教師組織,應依什麼法規定申請報備、立案?
(A)教師法
(B)教師會設置辦法
(C)教育基本法
(D)人民團體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8921
統計:A(68),B(23),C(14),D(59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法規大意(核心法規分析)

用户評論

【用戶】pr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26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用戶】pr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26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