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據憲法及法律規定,針對國家賠償責任,下列何者正確?
(A)請求國家損害賠償時,有所謂先行程序,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B)國家代位責任即公務員之行為視為國家行為,故國家賠償責任為無過失責任
(C)所謂公有公共設施,係僅指由公權力主體所有為限,不包括公權力租賃或管領之處所
(D)公務員之國家賠償責任,以該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2667
統計:A(1446),B(240),C(68),D(496),E(0)

用户評論

鯉魚王(已上榜)】評論

A:國賠法第10條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B:公有公共設施國賠→國家自己責任說,無過失主義。公務員國賠→國家代位責任說,過失主義。C:包括。D:國賠法第2條:重大過失。

自然而然】評論

D 不是有提到重大過失嗎?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D)公務員之國家賠償責任,以該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是說 只有故意或重大過失 二個情況 其中一個。不包含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過失。所以d錯,因為有包含不是重大過失的過失。

礦泉水】評論

D國賠法第2條(國家賠償責任)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