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藥商得知下列何項嚴重藥物不良反應致生之情事,須於十五日內進行通報?①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造成永
久性殘疾 ④胎嬰兒先天性畸形 ⑤導致病人住院
(A)僅①②
(B)僅③④⑤
(C)僅⑤
(D)①②③④⑤

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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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簡單0.769

用户評論

【用戶】Heju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 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 ...

【用戶】fredqq2003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順便補充一下背誦記憶

【用戶】超級推進擊的巨人!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修正日期:113/3/28--施行日期:114/1/1-(提供給之後要考的人)【新法/藥品嚴重不良反應 網路通報 衛福部】醫療機構&藥局:死亡&危及生命7日內通報,其他項目30日內通報。藥商:15日內通報。【詳細法條】第 2 條本辦法所稱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指因使用藥品致生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死亡。二、危及生命。三、永久性殘疾。四、胎兒、嬰兒先天性畸形。五、病人住院或延長病人住院時間。六、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之併發症。第 3 條醫療機構、藥局,及取得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之藥商(以下簡稱藥商)知悉前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時,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系統,填具通報表,通報中央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