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國家為促進公共利益,得對私人財產予以合法...
【whappy501】評論
(A) 私有土地符合一定要件而形成★★★★ ...
【རྣམ་རྒྱལ།】評論
(A)釋字第400號【行政院就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不予徵收之函違憲?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的定義(以下原文):1、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2、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3、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