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公司法」規定,下列何一事項應以股東會特別決議(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公積轉增資
(B)財務表冊之承認
(C)聲請重整
(D)特別盈餘公積之提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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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hen hsienche】評論

公司法第240條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