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九十六條證券自營商不得直接或間接受他人之委託在本公司市場買賣證券。第九十七條證券自營商除得為公司股份之認股人或公司債之應募人外,其自行買賣上市證券限於在本公司市場為之,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委託證券經紀商代為買賣。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32 條證券商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申報賣出其未持有之有價證券。金融機構兼營之證券商,其以自有資金與信託資金在同一日內作同一有價證券之相反自行買賣者,應依銀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辦理,並報經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