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對於證券自營商之規定,下列何項之敘述錯誤?
(A)證券自營商不得接受投資人之委託於市場內買賣
(B)證券自營商除自行於市場內買賣有價證券外,並得委託其他經紀商代為買賣
(C)對同一證券,自營商申報價格與經紀商相同時,以經紀商之買賣優先成交
(D)證券自營商不得申報賣出其未持有之有價證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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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九十六條證券自營商不得直接或間接受他人之委託在本公司市場買賣證券。第九十七條證券自營商除得為公司股份之認股人或公司債之應募人外,其自行買賣上市證券限於在本公司市場為之,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委託證券經紀商代為買賣。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 32 條證券商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申報賣出其未持有之有價證券。金融機構兼營之證券商,其以自有資金與信託資金在同一日內作同一有價證券之相反自行買賣者,應依銀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辦理,並報經本會備查。